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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17:3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0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授主一字第1020011383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主計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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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總則
一、臺中市政府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除法令另有規
    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各機關應依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並適時以
    成果或產出達成情形,辦理計畫及預算執行績效評核作業,以作為考
    核施政成效,及核列以後年度預算之參據。
三、為使各機關單位預算能有效執行,各機關業務、研考、人事、會計等
    權責單位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有關計畫進度之規劃與預算分配、執行
    及績效評核等相關業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