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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順應全球電子化提供跨時間
及空間之網路服務,提升網站服務之及時性、豐富性、專業性、正確
性及安全性,特訂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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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料及軟體之提供、傳遞或取用,應遵守稅捐稽徵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不得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隱私權之行為,如有違者,建置人應
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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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站接收資料透過內外網交換轉入公文系統辦理,由秘書室及各分局
文書處理人員負責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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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網站資料之維護
(一) 網站之整體規劃、修改由資訊科、企劃服務科負責。
(二) 網站之軟、硬體設備、網站資料安全、網站維護之相關訓練及
技術問題,由資訊科負責。
(三) 網頁作業項目及負責單位,由企劃服務科負責編製「各網頁項
目負責單位一覽表」,陳核後公告(附表一)。
(四) 網頁維護方式
1、由各網頁作業項目負責單位指派專人辦理網頁資料之增、修、刪
、連結等事宜,並定期檢查內容正確性。
2、維護人員差假時必須選派代理人員,代理執行是項業務。
3、維護或代理人員如有新增或異動,專頁後台權限需透過全球資訊
網站管理系統「登入帳號權限申請作業」申請權限且列印紙本申
請單,公版後台權限填寫公版權限申請單(附表二),會辦企劃服
務科後送資訊科網站系統管理員開放權限。
4、網頁資料需要增、刪、修時,除有時效性或內容業奉核定,應於
核定後次日逕行更正網頁,免再填寫網頁內容變更申請表外,請
依下列方式辦理:
(1)網頁資料增、刪、修應填寫網頁內容變更申請表(如附表三)
,會知相關單位並於核定後次日內逕行更正網頁。
(2)無法由各單位維護人員異動資料,奉核後列印網頁內容變更
申請表送資訊科辦理增修刪事宜。如網頁單元有一定時效性
,例如只公布於網站一個月,簽辦時應註明上架及下架日期
,以供資訊科據以更動網站資料。
5、網站發現異常事件時,應由通報單位之資安聯絡人依本局安全事
件緊急應變程序書填寫「異常事件通報單」通報權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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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網站資料稽核
(一)中文網站
1、各單位應指派一位股長級以上人員擔任該單位之稽核人員,稽
核人員名單如有變動應通報企劃服務科及資訊科。
2、網管人員及稽核人員應負責該單位網頁內容之稽核工作,定期
檢視網頁資料之正確性、合宜性,如有應新增項目未建置等,
應通知維護人員修正後,按月填寫網頁稽核表(如附表四),
於每月十五日前送企劃服務科彙整。
(二)英文網站
網頁作業項目及負責單位如「英文網站各網頁項目負責單位一覽
表」(附表五),各負責單位應指派檢視人員一人,定期檢視網
頁資料之正確性、合宜性、如有應新增項目未建置等,應填寫英
文網站上稿表單(如附表六)陳核後送企劃服科建置,於一、四、
七、十月十五日前填寫英文網站檢視表(如附表七)送企劃服務
科彙整陳核。
(三)企劃服務科配合(資訊科及八分局協助)臺中市政府各機關網站稽
核檢測作業,應於四、八、十二月二十日前填寫「臺中市政府中
文網站檢核表」及「臺中市政府英文網站檢核表」,陳核後由資
訊科送臺中市政府資訊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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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獎懲
(一)本局網站經外部相關單位考核評比成績績優,達敘獎標準時,由
企劃服務科彙整辦理獎勵事宜。
(二)本局網站維護人員如為約聘僱人員,績效優異,合於獎勵標準者
,列為優先續聘僱之參考。
(三)因網站維護不力,致本局形象嚴重受損,或經納稅義務人投訴其
因網站錯誤資料而遭受損失,或經上級機關稽核發現重大缺失,
由該負責單位會同企劃服務科、資訊科查明責任歸屬,依失職人
員過失之輕重,簽報懲處或列入年終考績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