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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符合電子化政府目標,加速行政作業時間,並達節能減紙
效益,替代紙本通報方式傳遞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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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對象: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戶政科(以下簡稱戶政科)及本市
各區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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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時機:凡訊息僅具通知性質、彙整戶所資料,或具急迫簡單
性之內容,皆得以戶政單一簽入系統公布欄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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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業方式:
(一)戶政科:
1、承辦人員應以戶政工作站繕打發布稿(格式如附件一),
列印後逐級陳核,決行後至戶政工作站依奉核內容及發布
作業程序(如附件二)於戶役政單一簽入系統張貼訊息。
2、於戶政工作站繕打之發布稿,檔案命名原則為「撰稿日期
+簡要內容」,並儲存於指定資料夾。
3、為避免行政電腦與戶政工作站發生病毒交叉感染風險,發
布之訊息如含附件,得上傳至e化公務入口網/網路文件夾
/戶政事務所共同發布區/【戶政公布欄附件】資料夾項下
新增子資料夾(請以公告日期及編號命名),於公告內容
中載明路徑,俾利戶所查閱、下載。
(二)戶所:每個工作日應定時注意戶役政單一簽入系統公布欄及通
報訊息(應於上、下午至少各查看1次),並由專人控管收件
情形,避免疏漏訊息未及辦理。
(三)例外規定:
1、戶役政單一簽入系統發生異常而有通報之必要時,戶政科
得將通報內容加蓋單位章戳以傳真方式通知戶所。
2、如有共通性訊息需通報公所知悉或處理,戶政科得將通報
內容加蓋單位章戳以傳真方式通知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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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預期效益:
(一)減少傳真電話傳輸費用及傳真紙張列印費用。
(二)避免因傳真排序傳送而延誤戶所接收訊息時間。
(三)毋須以儲存媒體下載戶政司通報本文及相關附件後轉知戶所
辦理,可有效避免戶役政資訊系統病毒感染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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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經核准後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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