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為有效管理本所無線網路資源,提供良好安全的無線網路系統使用環
境,特訂定本要點。 |
|
二、本所秘書室為無線網路系統之管理單位。 |
|
三、本要點適用對象:
(一)本所同仁。
(二)民眾或訪客。 |
|
四、本所無線網路服務範圍包括本所1-4樓,為有效管理無線網路資源及
安全,前揭服務範圍得擇部分公共區域開放提供訪客無線上網服務。 |
|
五、本所無線上網熱點設置原則:
(一)本所無線上網熱點由秘書室統一安裝,不得私自架設。
(二)本所無線上網服務識別名稱(SSID)由秘書室依適用對象命名,另
依相關規定設置「iTaiwan」或「iTaichung」無線上網服務識別
名稱於本所若干適當地點,以提供民眾可於本所公共區域藉「
iTaiwan」或「iTaichung」無線上網。
(三)本所無線上網頻道及頻寬設置由秘書室指定。 |
|
六、本所無線網路使用者應在授權範圍內存取網路資源並應遵守網路安全
規定,確實瞭解其應負之責任,凡網路資源使用及安全管理須依資訊
安全相關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如涉及侵權或違法時,除應負相關
法律責任,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通知改善、縮減使用權、停止使用
等處置。 |
|
七、本要點經區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