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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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原民事務類),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原文字第1130019002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原住民事務類/公告
圖表附件:
府授原文字第11300190021號公告.pdf
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原民事務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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