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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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中市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22880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經濟發展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屆期失效繼續適用自治法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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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二 章 營業許可
第 三 章 攤業義務
第 四 章 攤販集中區
第 五 章 輔導與管理
第 六 章 罰則
第 七 章 附則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