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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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6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20024400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財政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臺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102.2.6修正).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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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二 章 保 管
第一節 登 記
第二節 產 籍
第三節 維 護
第 三 章 使 用
第一節 公用財產之用途
第二節 非公用財產之撥用及移轉使用
第三節 非公用財產之借用
第 四 章 收 益
第一節 非公用不動產之出租
第二節 公用不動產之出租
第三節 開發利用
第 五 章 處 分
第一節 非公用不動產之處分
第二節 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之處分
第三節 計 價
第 六 章 毀 損
第一節 災 害
第二節 報損及報廢
第 七 章 檢 核
第一節 財產檢查
第二節 財產報告
第 八 章 賦稅及其他
第 九 章 附 則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