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第五點第二款
規定,臺中市政府財政局、臺中市政府政風處、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臺中市政府秘
書處(以下簡稱各權責機關)應研訂內部控制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
範例,供各機關參採,為使各權責機關之研訂作業明確及一致,特訂
定本製作原則。
二、為強化共通性內部控制作業,各權責機關就機關及主管機關作業層級
(視業務性質得彈性調整),考量業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以及監察院
彈劾、糾正(舉)或提出其他調查意見之案件、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建
議改善事項、上級與各權責機關督導、機關辦理內部控制監督作業及
外界關注事項等,涉及內部控制缺失部分,依附件一訂(修)頒共通性
作業範例,必要時得會商主管機關決定之。
三、為強化源頭管理,明確職能分工,發揮內部控制功能,各權責機關得
視共通性作業涉及不同職能或單位間分工之風險情形,邀集相關機關
會商訂頒共通性作業跨職能整合範例。
四、各權責機關訂(修)頒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範例時,應秉持有效實
用原則,針對不可遺漏之程序、步驟或已發生內部控制缺失等重要環
節設計相關控制重點。
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範例之製作,為求格式一致,應以A4直式橫
書表達。範例之製作以作業程序說明表為主,作業流程圖為輔;作業
流程簡單者,可不另製作流程圖。相關作業程序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
之設計原則及參考格式範例如附件一至三。
五、各權責機關應適時配合本府內部控制推動進程所建立之各項規制,以
及所適用之法令規定或實務作業修正情形,修頒相關共通性作業含跨
職能整合範例內容。
六、各權責機關訂(修)頒之各項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範例,應函送本
府主計處綜整提報本府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同意備查後,由各權
責機關分行各主管機關轉知所屬機關參採。
七、各權責機關分行之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範例,遇有作業項目或控
制重點之增刪修正、或有其他重大修正者,應依前點之程序辦理;其
餘涉及作業程序說明、法令依據或使用表單等之修正,授權各權責機
關修正後逕行分行各主管機關轉知所屬機關參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