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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徹底解決本市指清除區域內家戶遇有粗大 (大宗) 廢棄物待運及處 理,特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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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要點所稱粗大 (大宗) 廢棄物 (以下簡稱粗大廢棄物) ,係指家戶 修剪庭院花木之枝葉、野草、廢棄傢俱、廢家電用品、廢家庭什物及 因遷移臨時增加之廢棄物,但修繕房屋之築廢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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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處理方式: (一) 家戶之粗大 (大宗) 廢棄物如屬資源垃圾可回收利用者,應由回收 單位回收再利用。 (二) 家戶廢棄之破舊榻榻米 (疊蓆) 沙發、藤椅、桌椅等木器家俱或廢 棄之家電用品,應予拆毀、減縮體積後,可燃性由工區清潔車載運 ,如無法拆毀、不可燃性且工區清潔車不能裝運者,以電話向本局 清潔隊所屬各區隊予以登錄後派車清運或委託之民營清除公司申請 ,市民應留下姓名、電話、住址、以便約定時間前往清運,以通報 內派車清除,但遇休假時得順延。 (三) 家戶內修剪庭院花木之枝葉及野草應剪成長一公尺內並打綑或打包 成袋,二至三袋以內可當成一般家庭垃圾處理,超出者通知本局轄 區各區隊或委託民營清除公司派車清運。 (四) 建築廢棄物之處理依左列規定辦理: 1 各區隊發現住戶修繕房屋時,應事先勸導業主,勿將建築廢棄物 堆置於戶外,並請其自行清除或委託合格清除業代運。 2 建築廢棄物不依規定堆置於戶外者,本局除依法取締外,並限期 責令其自行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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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收集方式係由本局依約定時間、地點派車前往清運,市民應配合將粗 大廢棄物搬至清潔車內,並不得任意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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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要點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並自發布日施行。
臺市市住戶粗大 (大宗) 垃圾待遇申請單 ┌───┬──┬──┬┬───┬──┬──┬──┐ │申請人│待運│粗大││體積長│估計│司機│處理│ │ │ │垃圾││×高×│ │ │ │ │姓 名│地點│品名││寬 │數量│意見│結果│ ├───┼──┼──┼┼───┼──┼──┼──┤ │ │ │傢俱││ │約 │ │ │ │ │ │樹枝││ │ │ │ │ │ │ │雜草││ │公 │ │ │ │ │ │溝土││ │ │ │ │ └───┴──┴──┴┴───┴──┴──┴──┘ 此 致 臺中市環境保護局 臺照 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住址: 申請人電話號碼: 申 請 日 期: 年 月 日 填單說明: 一 以申請日期後第一個星期三為清運日期。 二 住戶粗大垃圾請先向垃圾車司機索取申請單,填妥後再交司機處理。 三 清運時,請申請人協助處理。 四 在未搬運前誰膠置於路邊,以免妨礙觀瞻及影響環境衛生。 五 待運垃圾品名,請在品名欄內打ˇ。 六 雙線以下由本所員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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