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臺中縣政府對供公眾使用之廁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量基準(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縣法規/環境保護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規沿革
一、對於供公眾使用之廁所,其設備及清潔維護,其設備及清潔維護,依
據「臺中縣供公眾使用之廁所設備及清潔維護檢查表」 (如附表) 檢
查,總分最高為一○○分,八四至七六分者勸導,七五分以下者不合
格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正之行為。
圖表附件:
附表、臺中縣供公眾使用之廁所設備及法潔維護檢查表.DOC
二、檢查不可格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規定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
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採按次加重裁罰,於一年內第一次罰款新臺幣
一千二百元,第二次罰款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第三次及之後均以最高
新臺幣六千元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