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臺中縣政府為整合本縣各道路、公園、風景區等維護修補通報系統, 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公園、風景區之維護,特設置道路維護管制 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其設置依本要點之規定。
|
|
二、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 受理路平專案道路坑洞凹陷不平、手 (人) 孔蓋不平之通報及聯絡 事宜。 (二) 受理道路挖掘許可事項之管制、洽詢事宜。 (三) 受理道路標誌、號誌、標線等設施破壞之通報及聯絡事宜。 (四) 受理公園設施破損之通報及聯絡事宜。 (五) 受理風景區設施破損之通報及聯絡事宜。 (六) 提供本縣各道路系統安全概況。 (七) 提供本縣風景區景點遊憩導覽概況。 (八) 聯繫中央及本縣各鄉 (鎮、市) 公所執行修補、維護管理事宜。
|
|
三、本中心編組:本中心人員之設置係採臨時任務編組方式,置指揮官一 人由縣長兼任、副指揮官一人由交通旅遊局局長兼任,置組長一人, 由交通旅遊局課長兼任,副組長一人及其他成員,由交通旅遊局有關 人員兼任,綜合道路、公園、風景區等修補維護之聯繫工作。
|
|
四、執行單位:第二點第一款至第五款等任務之勘查、測設、修補 (護) 、驗收、請款作業,分由交通旅遊局所屬各課依業務權責執行。
|
|
五、經費:本中心推動作業所需之經費,分由交通旅遊局所屬各課業務經 費項下支應。
|
|
六、本中心隨時接受縣民及有關單位電話、傳真、網路或其他方式之通報 : (一) 本府全天候專線電話語音錄音系統 電話號碼:○八○--○二二七 五○。 (二) 臺中縣政府資訊網站縣長室電子郵件信箱:tchg1@ms4.hinet.net 。 (三) 臺中縣交通旅遊局電子郵件信箱 traffic@mail.taichung.gov.tw 。
|
|
七、本中心執行成果月報及年報表,定期對外發布執行成果。
|
|
八、本要點奉縣長核定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