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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本要點依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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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勤管理細則: (一)服勤內容: 1.英語專長替代役男: (1)協助學校辦理英語補救教學。 (2)協助學校辦理英語教學相關活動(生活美語、晨間美語、英語 社團、美語夏令營等活動)。 (3)協助學校指導學生參加相關活動及競賽。 (4)協助學校英語情境佈置及規劃學校網頁英語版。 (5)協助學校辦理教師英語知能及教學技巧研習活動。 (6)協助學校辦理社區成人美語增能研習。 (7)協助學校蒐集或編輯英語教材及參考資料。 (8)協助參與辦理全縣性(或鄉鎮市地區性)學生美語團隊活動。 (9)學校依實際需要臨時指派之任務及行政工作。 2.閱讀專長替代役男: (1)協助學校擔任圖書室管理工作、閱讀統計、好書推薦、專題介 紹、展覽等活動。 (2)協助班級教師推動班級讀書會及辦理有關推展活動事宜。 (3)協助學校辦理說故事(擔任說故事老師)、繪本製作、閱讀心 得比賽等閱讀推廣活動。 (4)協助學校推展教師、志工、家長、親子讀書會等事宜。 (5)協助學校及各班規劃構築豐富閱讀環境(圖書角)。 (6)協助教師進行學生補救教學加強閱讀能力及方法。 (7)協助學校實施圖書館教學計畫,教學生利用圖書館,使用工具 書、利用圖書館、利用資訊的能力。 (8)協助學校運用電腦網路設備,教導學生蒐集閱讀作業資料。 (9)協助建構網路平台,辦理讀書心得網路發表、校外圖書館連結 ,並協助教師發表推動兒童閱讀成果於學校網頁。 (10)學校依實際需要臨時指派之任務及行政工作。 (二)服勤處所管理役男規範: 1.生活規範: (1)生活管理: 甲.服勤處所應訂定「教育替代役役男生活服勤管理守則」,於 役男派任後發給役男,作日常食、衣、住、行、娛樂、服勤 及教育訓練規範之依據。 乙.役男至服勤處所報到後,管理人應向役男介紹環境;週內與 其家屬連繫,告知其生活與工作狀況。 丙.對役男應本關懷照顧之原則,嚴禁體罰、凌虐。 丁.服勤處所應派專人負責役男管理工作,役男只對管理人負責 ,其他人應透過管理人交辦事情,各級主官(管)或管理幹 部,對役男應負管理及督導責任。 戊.役男之平時考核由服勤處所主官(管)負責。 己.役男無故離去職役逾三日,服勤處所應即發出離役通報,並 請警察機關協尋,逾七日者,由服勤處所通報校外會函請司 法機關究辦。 庚.服勤處所應嚴格規範役男,禁止與在校學生有金錢與感情糾 紛、性騷擾(侵害)等情形。 (2)服勤管理: 甲.英語、閱讀等專長役男以閱讀推展、英文教學輔助、文書行 政及其他與役男專長相當之工作為主,勿交付其他行政工作 。 乙.擔任勤務,須避免排擠原擔任該工作之人員,以免產生不必 要之困擾。 丙.服勤處所於每月月底前編排次月之勤務輪值表,照表實施, 並副送校外會及教育處。 丁.每日勤務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予延 長。 服勤時段由服勤處所依實際狀況訂定,並可彈性安排於例假 日配合學校需要,於平常日補休,上班日數以公務機關為準 ,臨時事故得暫停休假。延長服勤即停止休假應予擇期補休 。 戊.教育服務役役男於不論勤務時間或待命時間遇私事外出都需 先報請服勤處所主管或管理人核准。 己.替代役役男因業務需要出差及夜間值勤時,得參考行政院訂 頒國內出差旅費規則或國軍國內出差旅費實施要點辨理,役 男之差旅費由服勤處所於年度經費內自行勻支。 (三)准假權責: 1.服勤處所對役男有每次公、事假五日,病假十日之權責,超過三 日需通知教育處。 2.請假類別分為公假、病假、陪產假、婚假、喪假、事假等,其最 高日數依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相關規定辦 理。超過第一目之期限轉送教育處:核定權責為公、事假十四日 ;病假三十日。超過第二目之期限轉送教育部核定。 3.替代役役男每週休二日,為求役男休假正常,服勤處所應建立役 男休假紀錄表,以管制休假情形。 4.其餘休假規定悉依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及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辦理。 (四)獎懲申訴: 1.教育替代役役男獎懲權責如下: (1)榮譽假、獎金由服勤處所核處。 (2)嘉獎、記功由本府教育處(以下簡稱教育處)核處。 (3)罰勤由服勤處所核處。 (4)申誡及記過由教育處核處。 (5)罰薪及輔導教育由服勤處所提出,送教育處轉報教育部核定。 2.役男之嘉獎、記功、申誡及記過,由服勤處所檢附具體事實備文 送報教育處,由教育處發佈人事命令。服勤處所收到人令後,應 將內容登錄於役籍資料袋內,並記錄於當月之替代役男獎懲紀錄 表。 3.獎懲機關對役男之獎懲時應本獎當其功,懲當其過,遵循時效原 則辦理。 4.獎懲機關對役男之獎懲時,應經相當之程序審議,且當事人有書 或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若不服裁定,可向教育處、校外會申訴 。 5.服勤處所應於每月月底前將替代役役男獎懲記錄表函報教育處及 校外會。 6.役男於服役期間,功過相抵後,累計三大功者,或符合替代役役 男獎懲辦法第七條之規定者,由服勤處所報請本府核發縣長獎狀 ,特殊貢獻者得由本府報請教育部核發部長獎狀。 (五)後勤: 1.服裝設備: (1)服勤處所每日對所屬役男實施服裝儀容檢查,有關之制服之型 號大小須合身平整,識別標誌等配件齊全,以端正役男之儀容 ;服役期滿應全數繳回。 (2)役男服勤及其他公務時,交通工具由服勤處所提供或由役男自 理。 服勤處所提供役男交通工具時,應先查明其有無駕照,並要求 使用者善盡保管之責任。 2.膳宿薪俸: (1)役男服勤期間,一律住宿於服勤處所提供之宿舍,寢具由服勤 處所提供。其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者,得申請返家住宿。 (2)替代役役男薪俸及地域加給之發放方式,由內政部協調郵政儲 金匯業局,依教育處造送之「薪俸發放名冊」直接匯入役男之 郵政儲金帳戶。 3.辦理統一伙食之服勤處所,需負責役男之三餐,主、副食費統一 撥入服勤處所代理之國庫專戶存管支用;未統一辦理伙食之服勤 處所,主、副食費直接匯入役男之郵政儲金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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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導由校外會主導,教育處協助,不定期至各服勤處所訪視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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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要點未規定者,悉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替代役施行細則、教育部替 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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