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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一)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一○○一二五二一○ 號令公佈「終身學習法」。 (二)本府教育處重點施政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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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標: (一)促進本縣終身教育之蓬勃發展,以發揮全民教育、終身學習之功能 。 (二)整合本縣各類終身教育之資訊,以供民眾運用參考。 (三)協助本縣各終身教育機構推廣終身學習活動,並鼓勵民眾參與,提 昇終身教育活動品質與績效。 (四)協助有關終身教育業務之研究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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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設置地點: 臺中縣潭子鄉潭子國民小學(潭子鄉中山路二段 43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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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心組織: 臺中縣終身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本府教 育處處長兼任之,綜理本中心業務;執行長一人,由本府教育處社教 科科長兼任;並設有終身教育輔導團,協助辦理與提供有關終身教育 諮詢與輔導,由潭子國小校長擔任召集人,協助規劃及執行本中心業 務;本中心內得置承辦人員二至四人,由潭子國民小學教師兼任,或 由增置國小教師員額計畫之經費聘用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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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心推展業務: (一)業務內容 1.每三個月定期由召集人召集輔導團員至本中心召開輔導團員會議 ,研討相關事項並進行專業交流。 2.每年召開終身學習及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審議終身學習及家庭 教育之政策、計畫與活動。 3.蒐集本縣有關終身學習教育資料、建立資料庫及編印終身學習教 材。 4.強化終身學習網路及資料系統,以提供終身學習之諮詢服務。 5.由本中心蒐集各終身學習機構資訊,可提供各終身學習機構互相 觀摩,有助於終身學習教育工作的推展。 6.配合終身教育相關政策活動,適時舉辦活動、系列講座。 7.建立縣內專業人才及終身學習活動場所資料庫。 8.加強宣導終身教育活動資訊,並於終身學習網站公布各項終身學 習教育訊息。 9.協調本縣終身教育相關活動之辦理及執行。 10.規劃團員進修研習、外埠參訪或出國考察等事宜,協助團員知能 成長,並取法國內外終身教育經驗之長處。 11.充實中心設備,以利相關單位、學校查詢時能夠提供必要協助。 12.各校於年度結束後,將成果資料陳報本中心。 (二)資源蒐集方法 1.請辦理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及外籍配偶識字專班評鑑績優之學校 報送成果資料(俾提供其他學校參考)。 2.請辦理終身教育活動之學校提供相關資料。 3.編列經費購買書籍、期刊、報章雜誌。 4.函請有關單位贈送相關書籍。 5.函請縣內終身學習機構提供必要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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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中心及輔導團成員辦理本中心業務或活動成果優良者,由本府教育 處專案報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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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中心經費由本府預算經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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