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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9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研秘字第221010008318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研究發展考核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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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動節約能源
     與執行行政院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設置本會節約能
     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 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督導本會及所屬資訊中心節約能源之執行事項。
(二)考核本會及所屬資訊中心節約能源成效。
(三)其他有關節約能源事項之審議。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林專門委員玉釵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本
    會所屬資訊中心黃副主任惠敏兼任,其餘委員五人,由本會各單位主
    管派兼之:
(一)秘書室。
(二)研究發展組。
(三)綜合規劃組。
(四)管制考核組。
(五)為民服務組。
(六)資訊中心。
      本小組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四、本小組視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
    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均不克
    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五、本小組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克參加時得指派相當層級以上人員代
    理。會議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議,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
    過半數之同意,始得為之,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
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會秘書室主任兼任;置節能管理人員一
    人,由本會秘書室派員兼任。
七、本小組委員及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
八、本小組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
九、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