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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三章第十條規定,特制定本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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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本守則適用於本局暨所屬機關全體同仁,包含投保勞工保險或公務人
員保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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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本守則就節水、省電、省油、省紙、空調控溫及其他節約能源提高效
能之生活規範各面向列舉,本局暨所屬機關全體同仁應確實遵守,以
落實節能減碳,進而達成低碳城市的目標。
一、節水:
1.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避免浪費水資源,例如:隨手關緊水龍
頭;刷牙時,養成使用漱口杯習慣。
2.發現廁所馬桶或洗手台如有漏水現象,立即通報維護管理單位。
3.水龍頭、馬桶等用水設備應優先採用省水標章產品。
二、省電:
1.公出、公差及長時間未使用電腦等辦公室事務電子產品,應將
電源關閉或插頭拔掉。
2.公用電腦應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五至十五分鐘後,即可
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3.中午休息時間及下班後,應關閉辦公室內外及周遭走廊不必要
之基礎照明。
4.牆面及天花板選用乳白色或淡色系列,以增加光線反射效果,
可減少所需燈具數量。
5.推行步行運動,鼓勵上、下三層樓以內不搭乘電梯。
三、省油:
1.公務車調派應儘量共乘,減少車輛出勤次數。
2.鼓勵員工上下班、公出等多搭乘大眾運輸系統。
3.車輛應定期維修保養及檢驗。
4.車輛應避免急煞車及急速啟動。
5.應減少車輛不必要之載重。
四、省紙:
1.發送公文應盡量採用電子發文。若需列印,列印前,應確認數
量及內容,避免無效列印。
2.公文及紙張使用,儘量採雙面列印或反面重複利用。
3.舉辦會議或活動時,儘量運用多媒體設備進行說明,減少不必
要之會議資料發放。
4.鼓勵重複使用公文信封。
五、空調控溫:
1.辦公室及會議室等空調控溫,宜設定適溫(攝氏二十六至二十
八度)。
2.視情況加設電風扇及自然通風的窗戶,減少開空調的機會與條
件。
六、其他節約能源提高效能之生活規範:
1.響應蔬食,舉辦會議或活動時所需之餐盒,儘量多以蔬食為主。
2.鼓勵隨身自備手帕、環保杯、環保餐具。
3.辦理會議或活動時,如非必要,不提供一次性餐具、包裝飲料
及包裝水,並請與會者自備環保杯、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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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本守則所列舉各項節能減碳措施,若有未盡事宜,將視需要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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