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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教職員工互助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中人字第09800000572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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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發揚互助美德、增進
    同仁感情、提昇團隊精神,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校編制內現任教職員工。
三、本要點互助項目如下:
   (一)教職員工本人結婚者,每人致送互助金新台幣壹佰元;非自願
         調職者,每人致送歡送金新台幣伍拾元。
   (二)教職員工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者(以生身父母及親子女為限)
         每人致送互助奠儀新台幣壹佰元。
   (三)教職員工喪亡者,每人致送互助奠儀新台幣參佰元。
   (四)教職員工退休(含資遣、退職)者,每人致送歡送金新台幣壹
         佰元。
   (五)教職員工因公傷殘,依公、勞保殘廢給付經公、勞保局核定者,
         每人致送慰問金標準:A全殘廢者,新台幣參佰元;B半殘廢者,
         新台幣貳佰元;C部份殘障者,新台幣壹佰元。
四、本校編制內現任教職員工發生前項點各款互助事項時,
    應由出納組在教職員工薪津內扣繳,由本校派員致贈。
五、本要點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再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