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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行政效率
,並落實差勤管理及公務紀律,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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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局各科室主管級人事單位抽查員工之勤惰及辦公情形,除依行政院
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人事機構
抽查公務人員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應行注意事項辦理外,依本注意事
項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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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科室抽查規定如下:
(一)各科室主管級人事單位,應不定期抽查,抽查次數如下:
1.各科室每周至少不定期抽查一次。
2.人事單位,於必要時得隨時抽查之。
(二)各科室依據抽查報告表,以實地抽查為原則,將每次抽查結果
列入紀錄,並於每月10號前彙整送人事單未陳報局長核閱後,
將待改進室項通知該當事人改善,並予追蹤列管。
(三)人事單位抽查方式,以採實地抽查各科室出勤狀況為主,被抽
查之科室,於接獲抽查時應確實依表列項目即時查填,如有推
諉或偽造等情事者,除列入平時考核紀錄外,並依相關法令懲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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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查核重點如下:
(一)公務出納及差勤管理情形:員工是否依規定在勤工作,差假及
公出是否依規定申請及紀錄,並落實差假職務代理制度,如有
違反規定情事,應即時登記並依規定處理。
(二)上下班到(退)情形:員工上下班是否有異常或早退,或有未
依規定請假外出情形。
(三)加班及出差人員稽核:員工如有加班或出差者,應依業務需要
覈實辦理,並得由其主管視需要,稽核加班及出差人員之實際
工作情形。
(四)辦公紀律及秩序:員工應確實遵守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維持辦
公紀律要點之規定,不得於上班時間內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
(五)查勤制度管理:是否建立內部查勤制度,查勤結果是否列入紀
錄之相關辦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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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勤惰如有違規或待改進事項者,由本局人事單位簽會或請受抽查科
室處理,並予追蹤督導考核至改善為止。抽查結果良好者,得核予
獎勵;抽查結果有待改進者,視情形予以懲處並列入年終考績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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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年度查核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之成效,將由本府人事處專函通知
後,依規定至本府人事處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相關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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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局員工之勤惰管理規定,由人事單位依權責審酌實際需要,得隨
時修改,並簽請局長核定後通告所有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