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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臺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第9條第2項規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次數。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中市衛疾字第1030010515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衛生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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