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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以下簡稱本局) 為發展臺中市區里行政、地方自
治、戶政、兵役、宗教禮俗及殯葬服務等各項民政業務資訊化,提供
優質便民服務,並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爰設立臺
中市政府民政局資訊規劃及資安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特訂
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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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各項民政業務之資訊系統規劃發展、應用與維護。
(二)各項殯葬資訊服務規劃發展、應用與維護。
(三)資訊設備規劃、採購與維護。
(四)資訊安全計畫之擬訂、執行與檢討。
(五)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導入與維護。
(六)跨科室資通安全事項權責分工與協調。
(七)辦理員工資安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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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採任務編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副局長一人兼任;副召集
人二人,由本局主任秘書及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處長兼任;組員一
至三人,由本局及所屬機關承辦資訊業務者兼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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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召集人、副召集人及組員之任務職掌如附表。組員承召集人及
副召集人之命,辦理本小組各項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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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小組成員組成之單一性別比例應不低於成員人數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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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小組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