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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立美術館(下稱本館)為充實典藏,建立特色,以供展覽研究及
促進人文藝術之發展,並保存重要美術品,特訂定臺中市立美術館美
術品蒐購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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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據本館典藏目標與功能,典藏品主要蒐購類別及方向如下:
(一)蒐購類別:西方媒材、東方媒材、立體複合媒材、新媒體藝術暨
影像及其他。
(二)依據本館典藏政策,蒐購方向如下:
1.臺灣美術史上之重要作品,以能具體呈現中部美術發展脈絡為
優先。
2.以本館籌劃的展演為脈絡之具代表性作品,透過展覽研究之創
作類型作品。
3.依照美術館和圖書館共構的特色,能著重於本館場域特質之各
媒材類別作品。
4.具當代視野並扣合國際議題之重要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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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蒐購之作品應來源明確、所有權清楚,取得過程須符合現行相關法令
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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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方式:
(一)蒐購之作品,須依「臺中市立美術館美術品典藏審議委員會設置
及審議要點」邀聘典藏委員召開典藏審議會,並對審查通過之作
品,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二)作品經蒐購後依據本館入藏程序辦理分級、登錄、保險、列入財
產管理及發放典藏證明等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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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蒐購之作品由本館依據所有權及著作權所取得之權利範圍進行研究、
展覽、教育推廣功能之運用與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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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蒐購作品所需經費,由本館編列預算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