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行政院民國98年11月25日院授人企字第0980065694號函修正之「行
政院所屬中央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落實人性關懷,增進同仁生理、心理健康,並協助解決其所遭
遇的問題。
二、發現並協助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使其能以
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其工作士氣及服務效能。
三、藉由多樣化的協助性措施,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營造互
動良好之組織文化,提升組織競爭力。
參、服務對象: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約聘僱人員、工友(含技
工、駕駛)、駐衛警及臨時人員。
肆、服務內容:為全方位照顧同仁生活,本府提供五大專業服務來增進
員工健康及福利。
一、心理健康服務:協助員工解決生活、人際及職場問題所引起的
心理困擾,以維護身心健康及建立組織健康之心理環境,營造
互動良好組織文化,強化團隊向心力。
二、法律扶助服務:為同仁解答法律問題、舉辦法律常識宣導及針
對調解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以提升同仁法律知識,擴大服
務範圍。
三、稅務諮詢服務:與本市地方稅務局合作,提供各種稅務問題諮
詢,包括節稅建議、網路申報事宜等。
四、醫療保健服務:包括提供同仁紓解壓力及鍛鍊身心的管道、維
護同仁身心健康,以提升工作效能。
五、員工福利服務:蒐集、篩選及整合與生活有關之各項社會資源
,以食、衣、住、行、育、樂為經,生、老、病、死為緯,建
構優惠便捷的生活網絡,藉由優惠契約之訂定,結合民間資源
,成為夥伴關係,共享互利互惠。
伍、服務方式:
一、心理健康服務:
(一)為協助員工適應所處環境,與他人保持適切良好之互動關係
,外聘專業輔導人員開放員工報名進行諮商晤談。各類個案
經輔導後認為有實際需要者,徵得當事人同意後,轉介至本
府特約醫療院所或民間輔導機構接受專業輔導。
(二)結合社區醫療資源與本市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及衛生署立
臺中醫院合作,進行專業輔導,充分發揮矯治、醫療與心理
重建功能。
(三)與本市生命線協會及張老師基金會建立相關網路,轉知同仁
妥為利用。
1.臺中市生命線協會:直接撥打「1995」免付費協談專線;
「面對面」預約專線:04-22229595。
2.張老師基金會:直接撥打「1980」免付費協談專線;「面
對面」預約專線:04-22033050。
(四)為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效能與生活幸福感,結合本府公教
人員訓練中心開辦一系列心理健康講座,並與發行優良健
康保健刊物出版社簽訂優惠訂閱方案,供同仁參考利用。
二、法律扶助服務:
協調法制局敦聘具法學素養、熱心服務之律師為同仁法律扶助
顧問,於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別在本府、各區公所及聯合服
務中心法律諮詢處,受理法律諮詢,並同時實施區里迴法律扶
助服務,除可以在規定服務時間內當面向輪值律師諮詢外,並
得以書面、電話或網路申請預約服務。另外定期或配合各種集
會舉辦法律常識宣導,聘請法律扶助顧問會其他專家學者擔任
講師,講題與同仁生活有關為原則。
三、稅務諮詢服務:
協調地方稅務局對於案情較複雜之特殊稅務案件及無法於上班
時間洽公之同仁,得預約申請假日諮詢服務;另外同仁可以利
用MSN Messenger及Skype系統與本市地方稅務局在線上交流稅
務問題。
四、醫療保健服務:
(一)為關懷員工在為民服務及處理公務之餘,同時注意自我身
心健康,於每天上午十時及下午三時各播放十分鐘身心健
康操,員工可就工作崗位或走廊上做操,藉由運動達到身
體及心理壓力的紓解,以提高工作績效。
(二)設置員工健康中心,提供同仁一個持續性的運動環境,並
鼓勵大家多運動、常運動、長期運動,以紓解生活壓力,
消除身心疲勞。
(三)為關懷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的發
生,期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效,特與本市教學醫院合
作辦理員工巡迴健檢活動,由本府訂定巡迴日程表,該特
約教學醫院免費前往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進行員工健康檢查。
(四) 為照護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及直系親屬身體健康,與
本市優質醫療院所合作簽訂診療服務優惠合約,對同仁及
眷屬照護更臻完善。
五、員工福利服務:
(一)由本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人員組織好康特搜隊,並分區成
立特搜小組,蒐集當地知名或好評之店家資料,經票選後
,與該店家簽訂優惠消費契約。並於本府人事處網站開闢
優惠e店園專區,透過網際網路連結方式達成資訊共享,
讓同仁上網點選後能迅速搜尋優惠訊息。另外透過不定期
發送電子報及市府出版之刊物,傳達即時訊息,讓同仁能
夠掌握第一手消費資訊。
(二) 為全方位關懷員工,協助公教同仁及其配偶、直系血親面
對親人往生辦理喪葬事宜,以撫慰公教人員之情緒,增進
公教人員對機關學校之情感,以凝聚向心力。另針對同仁
遇有重大災難事件時,並洽請宗教團體進行各類儀式,以
撫慰喪家心靈。
陸、注意事項:
一、各機關人事單位應充分了解員工協助方案的功能,並能初步辨
識需要協助的同仁,俾使其獲得即時的支持與幫助。
二、各機關學校主管人員及辦理本方案相關人員,應主動關懷同仁
,瞭解及蒐集同仁需求,適時提供相關資訊。
三、各機關學校辦理本方案時,應充分結合運用現有之行政措施、
社會資源及相關資訊平台,使現有機制發揮最大的效益。
柒、附則
一、各機關同仁如需於辦公時間使用本方案各項服務,應依「公務
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請假事宜。
二、推動本方案業務著有績效之人員,得酌予獎勵或列入年終考績
之重要參據。
三、各機關人事單位得提供本方案實施之效益評估,作為規劃人事
管理相關業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