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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4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21900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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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20055201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005502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臺中市中小
  學校長遴選作業辦法)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0974952 
  號令增訂發布第 1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8014934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6.中華民國100年2月8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21900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