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8 月 0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10298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交通類/自治條例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日臺中市政府八五府秘法字第 102015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3946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88573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臺中市公有路
  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201072792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2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臺中市公有路外
  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4001166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00581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8.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10298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6月17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