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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大量傷病患救護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85882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衛生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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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3215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5月12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85882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5月14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