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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5 月 2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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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衛醫字第 71150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5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九日臺中市政府衛企字第 0970050679 函修正
  發布全文 56 點
3.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