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年三月二日臺中縣政府府建都字第 19921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四月二十日臺中縣政府府建都字第 57545 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臺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 102000 號令修
正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2030878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9022592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7.中華民國101年5月7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0730638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