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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1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臺中市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改制前)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行政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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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府行庶字第 0940214669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一日臺中市政府府行庶字第 0950035661 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原名稱:臺中市政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
  )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行庶字第 0950092327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十日臺中市政府府行庶字第 0950226712 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原名稱: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採購公務
  車輛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行庶字第 0960287172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府行庶字第 0970191871 號函
  修正發布第 3、5、7  點條文
7.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