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臺中市公共藝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2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333273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文化類/自治規則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0355802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7月14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33327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7月16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