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4月13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61534號令制定
2.中華民國100年9月6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71869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十五條修正條文
3.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府授法規字第1030053104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十五條
4.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府授法規字第1050249094號令修正第六條、第十五條
5.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府授法規字第1060079213號令修正第七條
6.中華民國106年10月11日府授人企字第1060222528號令修正編制表
7.中華民國107年9月18日府授法規字第1070222846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113年11月8日府授法規字第1130316760號令修正,自114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