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2年4月9日府授人企字第1020060897號函訂定
2.華民國103年4月8日府授人企第1030061324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府授人企字第1030217921號函修正第七點、第八點
4.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府授人企字第1040221196號函修正第一點~第八點
5.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府授人企字第1050123036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府授人企字第1050252682號函發發布修正第三點
、第六點至第九點
7.中華民國107年3月13日府授人企字第1070054500號函發布修正第六點至第十二點
8.中華民國107年11月8日府授人企字第1070275240號函修正第六點
9.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府授人企字第1090097784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