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中市勞資字第1050022277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5年8月16日中市勞資字第1050050101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中市勞資字第1070017553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中市勞資字第1110065243號函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中市勞資字第1120053920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15年10月14日中市勞資字第11500600491號函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1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