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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政府各機關編製一百十一年度單位預算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3 月 1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主一字第1110343807號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主計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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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0年3月11日以府授主一字第1100054706號函訂定
1.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府授主一字第1110343807號函,自11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