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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畸零地使用規則(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523392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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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10181892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16958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4015062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8025453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6.中華民國100年8月9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523392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並自100年8月11日起於改制前原行政區域內失其繼續適用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