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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7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160384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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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五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行法字第 85777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56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行法字第 084763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臺中市短期
  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三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04579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6、29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246983
  號令修正第 2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214393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7.中華民國101年9月14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1603843號公告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之,並自中華民國101年12月14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