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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僱用實施要點(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8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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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八月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社福字第 56386  號函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臺中市政府府社福字第 73177  號函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六月十三日臺中市政府府社福字第 38873  號函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八月五日臺中市政府府社福字第 60117  號函修正發
  布
5.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九月十二日臺中市政府府社福字第 68849  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 8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八日臺中市政府府社助字第 0950162073 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原名稱:臺中市以工代賑臨時工人僱用實施
  要點)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社行字第 0970013678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8.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社行字第 0970258066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9.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