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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臺中市垃圾處理場所回饋地方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2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163599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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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0147842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111756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6、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4.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1635993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