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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縣招牌廣告物及樹立廣告物管理細則(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73242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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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三日臺中縣政府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
  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73242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4月29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