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七日臺中縣政府(89)府教特字第 993792 號函
訂定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八日臺中縣政府府教特字第 09110023500 號
函修正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臺中縣政府府教特字第 0970109694 號
函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日臺中縣政府府教特字第 0970253763 號函修
正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一日臺中縣政府府教特字第 0980097886 號函修
正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九日臺中縣政府府教特字第 0990117547 號函
修正名稱及第 1、2 點條文;並自 99 年 4 月 15 日起實施(原名稱
:臺中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補助交通費實施要點)
7.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