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3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33737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
3.中華民國100年10月4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90477號修正第一條及第十四條
4.中華民國100年10月27日府授人企字第1000201768號令修正編制表並自民國100年11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府授人企字第1010130353號令修正編制表
6.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府授法規字第1020217562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府授人企字第1020222756號令修正編制表
8.中華民國106年5月15日府授法規字第1060099793號令修正
9.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府授人企字第1060105498號令修正編制表
10.中華民國108年5月15日府授法規字第1080106822號令修正
11.中華民國108年5月20日府授人企字第1080115711號令修正編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