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1月19日府授勞資字第1000011502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3月5日府授勞資字第1010034437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2年3月13日中市勞資字第1020011560號修正
4.中華民國104年2月13日中市勞資字第1040007529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中市勞資字第1050006738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6年8月14日中市勞資字第1060049508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中市勞資字第1070017510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108年11月7日中市勞資字第1080069594號函修正
9.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中市勞資字第1090000787號函修正
10.中華民國110年6月24日中市勞資字第1100029661號函修正
11.中華民國111年1月25日中市勞資字第11100043031號函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